第二百一十七章 花钱买命_丹道仙途林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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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七章 花钱买命

  大王帮被林默看中的,不仅仅是这几百号元婴期高手,这些高手是不错,但是以自己基地的发展潜力,培养出大量的元婴期也不难,林默最看重的,还是大王帮在缥缈皇朝尤其是皇城内的势力,这股势力并不大,但却是知根知底的本土势力,将来就算有所发展,阻力也会小很多。

  否则自己单独扯出来个势力,挂上个陌生的名头,那就是外来户,很容易受到排挤。

  所以,在听到天无痕的话以后,他琢磨了一会儿,吩咐道:“将现有的帮派人数,分出一半,去下面的王城、郡城发展,皇城这边,另行补充一些金丹期和筑基期的人手,那种打家劫舍、杀人越货的买卖暂时不要做,先以其他的买卖为主。”

  收拢在皇城的势力,免得被朝廷盯上,这是林默的第一个打算,毕竟天无痕已经说了,大王帮这种势力,在皇城已经算是极限了,在扩大,就容易被盯上,而林默又不需要在皇城有多大的势力,只需要一个落脚点就好。所以皇城的大王帮完全不需要现在这么大的规模,留下一半的人手,保持运转就行了,顺便把那些棘手的、容易惹麻烦的买卖给撤掉,暂时做一些本分的营生,反正自己有钱,也不在乎养一些闲人。

  至于派出去到王城和郡城的人手,这就是林默的一步棋了。

  来的一路上,他对那些王城、郡城还有小城都太了解了。每一个城里,最大的势力肯定都是城主府,城主府的城主是朝廷委派的,代表着朝廷,自身修为一般也压得住场子,所以势力最大。在城主府之下,往往就是各大家族的地盘,这些家族之间你争我夺,争夺资源、争夺地盘、争夺人才,反正什么都争什么都夺。而各地城主府对这种现象一般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很少有涉足其中的。因为当城主其实就是为了拿朝廷给的资源去修炼,而不是真的为了什么权利,所以,一般的城,都是大家族说了算。

  而林默让舔狗派人,找一些合适的城,干掉几个当地的大家族,或者自己慢慢发展,怎么样都好,靠着数百元婴期,还有他的支持以及天无痕的帮助,肯定很容易在这些城扎根立足,这样,他就能够在缥缈皇朝建立一个势力网,而这个势力网一成,能做的事情就太多了。

  最起码大探个消息什么的不用假手于人了,比如那个什么空间通道一类的,林默估计那空间通道肯定就在缥缈阁!为啥,没见沐宫音她们穿越过来,就是出现在缥缈阁地盘内的么?而且,有了这势力网,自己的基地就可以悄咪咪的搬过来了,到时候随便找个地方一钻,把人往过来一调,那不就直接成了中州的本土势力了么?就不会再有南域势力的标签了,发展起来,也自然就不会再被中州本土势力所额外的排斥了……

  林默的算计挺深,不过这些都是日后慢慢来的,不能急于一时。

  至于眼下最重要的事情,那当然还是收拾刘尚书。

  而根据天无痕手下的报告,这个刘尚书,在自己这些人出城之后,就去了皇宫,至今未归,看来是怕了,想要躲,但是,能躲得掉么?

  林默的目光还是放在了天无月的身上,缥缈皇朝的皇宫,是缥缈皇朝的通知中枢,实际上也是缥缈阁在凡间的代理机构,在那种地方动手,还是有必要征求一下天无月这个缥缈阁弟子的意见的。

  天无月沉吟半晌,道:“在缥缈皇宫动手,不妥,尤其是我执法堂一脉,更是不妥。毕竟执法堂就是为了维护宗门秩序和稳定的,而上次在缥缈阁动手的那个蠢货,现在可还关在执法堂的大牢里,每天受鞭笞之苦呢,真要在皇宫动手,那执法堂的威信,可就全无了。”

  林默也不废话,直接问道:“好,我尊重无月姑娘的意见,可是这事怎么办,姑娘还是得给个章程。”

  天无月想了想,说道:“不如,我们去找当朝皇帝谈判好了。”

  “谈判?”林默重复了一边,语气里的疑问的意思十分明显。

  天无月解释道:“缥缈皇朝现在的皇帝,叫做李大柱,其实就是个蠢货,之所以被派来当皇帝,无非也就是因为他忠心,忠心于大长老,可正是因为他的这种忠心,反倒成了可以谈的地方。如果我以执法堂的立场施压,他为了维护大长老一系的利益和面子,肯定不会轻易屈服,那么这件事就难办了。最后说不定要闹到宗门里去,由长老会商议决定。可是,为了区区一个凡人,这样做似乎又有些不值。”

  林默安静的听完了天无月的话,没有插嘴,果然,天无月顿了顿,接着说道:“可是,如果以利益相诱,那么,李大柱这个蠢货,为了大长老一脉的势力,放弃自己的一个心腹手下,那就变得十分容易了,甚至于,利益足够大时,他都可以亲自出手,擒下那刘尚书,交给林公子处置。当然了,我这就是个建议,具体怎么做,还是林公子决定。就算林公子最后决定要强行攻打皇宫,我天无月也必然站在林公子这边,尽全力为林公子周旋。”

  林默摸着下巴,仔细的思考了天无月的意见,这娘们啥意思?让我花钱平事呗?果然是想要把我当冤大头使唤啊!

  花钱平事林默一点儿都不介意,问题是,这样做,会不会显得有些从心?人家都欺负到你家门口了,居然敢动自己的女人,可是自己呢?不敢打上门去,居然还要花钱买仇人的命……这也……

  不过,换一个角度想,这似乎也没什么。林默想起了他穿越前亲身经历的一件事,那是他的一个院方表舅,得罪了当地的村官,结果被那个村官花钱买了个大车司机,头天晚上喝了一夜的酒,然后第二天早上就在表舅出门的必经之路等着,看到表舅出现,直接一脚油门踩上去……

  最后呢,表舅身死,那司机肯定因为酒驾被抓进去了,但是听说那司机的家人得到了一大笔钱……

  这就是前世有钱有势力的人,处理仇人的办法。我看你不爽,就找人弄死你,我就花点钱,不担责任!

  至于那些没钱没势的屌丝,比如被富二代抢走了女朋友啥的,从心点的就只能忍,然后跑去网上屠尽天下富二狗,要是脾气刚烈点的呢,说不定就带着刀子冲着人去了……可是那样的话,气是出了,但是人进去了,这辈子基本上也就交代了,仔细想想,还是有点不值得。

  自己现在遇到了差不多类似的情况,有人欺负自己,这要搁以前,林默拼了命也得出了这口气,可现在不一样了啊,自己不是屌丝了,自己也有钱有势了。

  你敢欺负我,行啊,我花钱买你的命,你能把我咋地?咬我啊!砸死你!

  果然有钱是可以为所欲为的啊!

  林默想通了这一层,可是面上仍然显得有些犹豫:“不能亲自手刃仇寇,却用这样的方法……非大丈夫所为!”

  他还是纠结于从心的问题,万一自己这么干了,被天无月认为自己太从心,那可就不利于自己的泡妞大业了……

  林默自己也想不通,为什么他就这么想泡天无月……

  当初对木小婵可没这个感觉,那是一个互相吸引、两个人一起暧昧的过程,至于白馨和丑君颜……说实话还是人家两个姑娘主动些……至于南宫晴,那纯粹是约炮性质,属于睡出来的感情……

  唯有这个天无月,让林默很有一种想要泡她、将她追到手的冲动!

  关于这一点,林默也有一点点的猜想,之前在哪个山洞,和白馨一夜密探,他也知道了,自己身上有种东西,能够对白馨造成天然的吸引,使白馨主动追求自己。后来林默想了,这种东西要么就是仙器鼎,要么就是圣体决的气息。

  而现在,自己对天无月也产生了类似的感觉,也就是说,天无月这娘们身上,没准也有什么能够吸引自己的东西……比如,功法?武器?说不准。

  而且这娘们和木师有过接触,那么这种可能就太大了~!

  再加上天无月人长的漂亮,气质又好,放在他的女人堆里,那也是出类拔萃的,林默这厮自然就色心大起,想要去泡人家,自然就对天无月的感观特别重视。

  天无月不知道是不是看透了林默的想法,总之,她笑了一下,然后正色道:“林公子,快意恩仇固然爽快,但是,有很多时候,使用最正确的办法,花费最小的代价,去解决问题,这才是英雄所为。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那也要看情况,若是没得选择,那就是英雄气概,可当有更好的选择时,还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,那可就是莽夫的行径了!”

  这话的意思够明显了,林默当即拍板:“成,那谈判的事情就交给无月姑娘!这样,我出一亿灵石,交给无月姑娘去谈,你能用多少钱拿下,是你的事,剩下的,就算是无月姑娘的雇佣人,这样可好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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