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五十章 外来人_丹道仙途林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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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五十章 外来人

  林默颓然的坐在地上,看着困住自己的透明薄膜发呆。

  当一件事情,你觉得只要再努力一点点就能做到的时候,往往有两种可能。一是你真的再努力一点点就做到了,二是你努力一辈子也做不到。

  林默不知道自己面对的是哪一种,他有点泄气。

  他本来也不是那种意志坚定的人,更不是那种坚忍不拔的人,也不是那种天生的乐天派,百折不挠的人——假如他有这些优点的话,前世的他也不会只是个屌丝了。

  “鹿晗啊,你说,我如果永远出不去,就被困在这个该死的鬼地方,可怎么办?”林默轻抚小鹿的头,和它抱怨着。

  这十个月来,他和鹿以及老虎的交流变得顺畅了许多,他的话对方能听懂,对方的叫声和动作,他也能大概看出是什么意思。

  至于名字,则是林默无聊的时候起的,因为他觉得总是母鹿小鹿这么叫,有点不太好,而刚好有一次,他看到小鹿含着母鹿的奶头用力的吃奶,所以就取了“含”这个字给小鹿做名字。

  后来又觉得,“含”这个字发音挺好听,但是字本身却一点儿也不高端大气上档次,所以他又换了一个字,“晗”这个字一看就很有逼格了,所以,小鹿的名字就这么确定了下来。

  至于母鹿和老虎就没有这个待遇了,因为林默其实是个取名废,所以只要能做到区分,他也就懒得去管这些了。

  鹿晗被生命精华喂养了十个月,如今的个头已经比鹿妈妈还高了,头上的鹿角也长的很长很高很壮,曾经有一次,一条流浪的野狼企图偷袭,结果还不等老虎和林默出手,鹿晗就已经冲上去,用自己的鹿角直接将那野狼开膛破肚了。

  林默对于这个结果一点儿也不意外,毕竟人鹿晗可是吃生命精华长大的!

  听到林默的话,小鹿晗低下了头,用自己的角轻轻的碰了碰林默,然后呦呦的叫了几声,它的叫声已经不再稚嫩,开始有了雄鹿的威武雄壮。

  林默知道对方的意思,它是在说:“主人,你还有我们,我们会一直陪着你。”

  林默翻手,一团绿色的生命能量翻出,喂给了鹿晗,然后轻轻的拍着它的背,算是对刚刚鹿晗安慰他的奖励。

  只是他心里,却并没有因为鹿晗的安慰而变得好受……

  谁会愿意陪着一只老虎两头鹿过一辈子啊!我特么要人,要女人……

  “停!诸弟子稍待,长老上前破封!”

  突然,一个雄浑的中年男子的声音传了过来,林默猛然一惊,然后立刻反应迅速的捂住了鹿晗的嘴,不让它发出叫声,随后牵着鹿晗的角,猫着腰退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小土堆后面,藏住了身子,然后探出头朝薄膜方面查看。

  不一会儿功夫,隔着薄膜,就能看到几个影影绰绰的人影出现。

  外面有人来!

  林默又喜又惊!

  喜的是,有人来,就代表着他有出去的希望。

  惊的是,不知道这些人是何身份,来到此地是何目的,更重要的是,他不知道这些人见到他之后会是什么样的反应……

  谨慎,是林默最大的优点之一。

  所以他仍旧有些不放心,所以猫着腰又退了好远,至于鹿晗,则被他命令着离开此地,去通知鹿妈妈和老虎,绝对不可以靠近这里。

  ……

  薄膜外。

  南宫浩宇意气风发的站在这透明薄膜之前。

  这是他第一次主持年祭,并负责开启一年只能开启一次的秘境。

  这意味着,他距离接任家主的时候,不远了。

  看着如军队般整齐待命的三千家族子弟,以及阵列在前的九位元婴期的长老,都在用期待的眼神望着自己,等待着自己的发号施令,南宫浩宇突然觉得,这么多年的辛苦,这么多年的隐忍,都是值得的!

  “想当初,我生于卑贱,母亲仅仅只是个贱婢,在家族中连狗都不如,就连卑贱的仆人侍女都敢欺凌于我。”

  “而现在,我以下任家主之威势,领袖群伦,区区五十载而成就元婴,且分神有望,奉年祭,开秘境,为南宫家之上柱,好男儿当如是!”

  南宫浩宇在心里赞叹了一番,他的一生基本上可以写成一个废柴流的小说,从被打压被轻视,到崭露头角、初露峥嵘,一直到现在权势加身掌管家族,他的奋斗史堪称一部励志片!

  感慨了一番,南宫浩宇站直了身子,威风凛凛的扫视了一眼家族子弟和长老,喝到:“长老请印。”

  “喏!”

  九位元婴期长老释放全身的气势,各自双手结印,围成一圈,源源不断的朝空中释放着自己的力量。

  天地变色,天上好像出现了一个窟窿一般,然后,一块八卦形状的玉盘缓缓出现,在九位长老合力控制下,缓缓的落在了薄膜之上。

  八卦形的玉牌,中间是空的,看形状,那地方应该放一个小的八卦玉盘,如此才能严丝合缝。

  而那个玉牌,正是南宫家族家主的印信,此时正在南宫浩宇的手中。

  家主印信交予他人手中,只有一种情况,那就是权利更迭的时候,当代家主将印信交给选定的继任家主,代替他完成如年祭这种家族大事。

  当然了,用完了是要立刻还回去的,只有继承人真正的成为了家主,才能一直将印信戴在身上。

  南宫浩宇双手捧着小小的印信,神情庄重无比,南面而望,拜了三拜,这才缓缓的将印信扣在大玉牌上,

  “波!”

  一声清脆的响声过后,透明薄膜突然碎裂了一块,碎裂的部分大概有三人高,十人宽,而一大一小两个八卦盘也开始缓缓的运转,一正一反,极有节奏。

  南宫浩宇松了一口气。

  开启秘境,这是家主即位的最后一道考验,只有能够成功开启秘境之门的人,才有资格继任家主,否则,无论你有多大的本事多高的修为和多大的功劳,都不行。

  当然,能够被确定为家主的即位人选,南宫浩宇肯定是被审查无数次的,按说不会有什么意外,可是当秘境之门真正打开的时候,他还是忍不住松了一口气。

  “五长老以上,携弟子入秘境,其余四位长老紧守秘境之门。”南宫浩宇深吸一口气,大声下令,“秘境开启时日为三天,两天半以后,全体集合,清单收获,出秘境!都记住了么?”

  “喏!”众长老弟子慨然应诺。

  “出发!”南宫浩宇大手一挥,看着弟子们浩浩荡荡的进入秘境,直到最后一人也进去了,他才紧随其后。

  这秘境,是南宫家族锻炼弟子们用的,只对金丹期及以下的修士有用,对于南宫浩宇和诸位长老来说,秘境已经毫无作用,他们来这里,是为了照顾家族的后备子弟,防止他们发生危险。

  ……

  林默紧紧的盯着一排排进入秘境的修士,更准确的说,是盯着那些修士背后的出口。

  能出去了!

  林默小心翼翼的观察了良久,直到看到最后一个人进来,身后再无其他人的时候,才小心翼翼的侧了侧身子,打算朝门口处挪动一下,更近距离的观察一下情况。

  至于那些进来以后就四散跑开的修士,他并没有去管。

  他分明感觉到,这些修士里面,有六个元婴期的大高手,这可不是他能对付的了得。

  而且这十个月以来,他对这个地方也算是有了足够多的了解,这破地方除了水草肥美了一些,动物什么的多了一些,还有灵气浓郁了一些,其他的啥也没有。

  大殿之内倒是有一个石碑,上面记载了了不得的好东西,只是那石碑已经被他给抹掉了,一个字都不剩,所以这鬼地方对他一点吸引力都没有。

  他只想走。

  紧贴着地面,选择草木茂密的地方缓缓前行,过了一会儿,林默不动了。

  因为在这个距离,他已经感觉到了门口有四个元婴期高手的气息。

  于是林默立马就退了。

  他能感受到元婴高手的气息,人家元婴高手自然也能感受到他的气息,这没什么道理可讲,所以他现在只希望门外的那四个大高手没有产生什么怀疑。

  毕竟进来了那么多人呢,他一个人的气息夹杂在中间,应该也不会有什么差错吧。

  只不过,即便没有被守门的发现,林默也很难继续隐藏自己,进来了这么多人,很难保证不会有谁不小心撞到他,他也不能保证一直游离于这些人的感知之外。

  所以必须想办法混入其中。

  杀人,然后冒充,这是个好主意,事实上林默也确实打算这么干。

  只是,下手的目标需要好好的选择,一定要是单身的,而且要在偏僻之地动手才行。

  林默仔细的回忆着秘境的地行,然后悄悄的返回到了他平日里居住修炼的地方。

  老虎和一群鹿正等在那里。

  没错,就是一群。

  十个月来,鹿晗母子很努力的将整个秘境所有能找到的鹿全都找了回来,给林默做宠物。

  而林默呢,也只是付出了一些很小的代价,为鹿群提供了一些稍稍附带生命能量的青草,然后就得到了一大群驯服的鹿。

  他其实想让老虎也这么干来着,可是老虎拒绝了,即便老虎经常出去找母老虎过夜,但是他也从来没有带回哪怕一只别的老虎。

  林默并没有强求,毕竟让一只老虎和鹿群和谐相处不难,但是一群老虎的话……

  他回到了居住地,先是抹除了这附近的生活痕迹,不让别人看出这里有人生活,这事挺简单的,老虎和鹿群有很多的粪便,随便运来一些,洒在他经常坐着和躺着的地方就可以了。

  然后他命令老虎当前开路,不要离他太远,并且让鹿群也四散开来,以他为核心,缓缓的移动着。

  这样一来,一旦遇到外来的人类,他起码也有个缓冲,老虎和鹿群都会示警,不至于突然遭遇。

  他的目标是一出灌木丛,那是整个秘境最茂密的一处灌木丛,而且地处偏僻,是一个杀人的好地方。

  一路上,林默遇到了三批人,都是三两结伴而行,而且也都是筑基期的修为,甚至他还在第三波人里,遇到了一个金丹期的。

  幸亏有老虎和鹿群开路,他才能安然避过这些人,而那些人是不是也发现了他,这个却是不担心,他已经观察过,这些人进来以后,似乎就是在漫无目的的乱走,也有些盘膝坐地在修炼,所以即便感应到了别人的气息,也会以为是自己人。

  没人想到秘境里面竟然藏了个人。

  一路小心谨慎,终于来到了他选定的灌木丛附近。

  林默的运气很好,因为这里居然是有人的。

  而且是单独一个人。

  而且在睡觉。

  在发现这个家伙的时候,林默兼职欣喜若狂,这根本就是瞌睡了送枕头嘛!

  他没有立刻动手,而是让鹿群分散的更远一些,看看附近还有没有人类。

  等了半天,没有发现。

  于是林默悄悄的靠近,准备给那个正在睡大觉的家伙以致命一击。

  他也想过俘虏,然后套点话出来,但是最后还是否决了这个想法。

  如果他不能做到一击必杀,一旦给对方开口的机会,他的存在就很可能会暴露,到时候就危险了。

  所以他宁可麻烦一些,先干掉这个家伙,取代了他的身份,然后才去慢慢的套取自己想要的信息。

  林默伏在草丛里,看着自己十丈开外呼呼大睡的家伙,捉摸着用什么样的办法瞬间杀死对方。

  他会的战技很多,能应付眼下情况的也不少,正因为选择多,所以他陷入了纠结。

  “落花掌?不好不好,动静太大。”

  “伏虎拳?这个声音更大。”

  “通背拳似乎是个好选择,千幻指也行。”

  林默一番思索,最后还是决定用通背拳穿透的力量杀死对方,

  已经达到了筑基期三层的林默,通背拳力可以透过地下数十丈,隔空的效果不如隔着地面,但是十余丈的距离,还是能够保持威力的。

  当然,为了防止出意外,他还是提前准备好飞剑,准备随时补刀,而腿部的肌肉也开始有节奏的颤抖起来,随时可以爆发出强大的力量,瞬间扑过去。

  结果这些这些准备都没用到。

  只一拳通背拳,就直接击穿了那个呼呼大睡的家伙的脖子,直接就死的不能再死了,林默对自己这一拳很满意,迅速上前,脱掉了这家伙的衣服,摘掉了他的储物袋,给自己换了上,一边换还一边跟尸体唠叨:

  “哥们,你也别怪我,谁让你倒霉,正好在我选好的打算埋伏的地方睡觉呢?而且我看你长的这么胖,又这么懒,估计也是个胸无大志的主儿,与其在这种纷争遍地,全是豺狼的世界继续憋屈的活着,还不如死了爽快!你放心,我继承了你的身份,一定会帮你闯出一个名头,然后妥善的安置你的家人,让你功成名就,然后再寻个由头,让你在明面上光荣的去死的。”

  在林默看来,这么多人来到这里,一定有什么目的啊、任务啊什么的,没看大家都很忙么?可这个家伙呢,躲在这里睡大觉,这明显偷懒么,所谓烂泥扶不上墙,可见这家伙也就是个屌丝,活着也就那么回事。

  你问林默咋知道的?根据什么判断的?

  因为他前世就是这么个屌丝啊!在这方面,他是权威,很有发言权!

  等换完衣服,林默取出了自己那枚储物戒指,这玩意从他得到了以后就再没用过,第一次使用,竟然是用来装尸体,真是对储物戒指的大不敬。

  不过没办法,谁让储物袋空间太小,装不下尸体呢?

  接下来,林默打开了那死人的储物袋,打算看看里面有什么遗物,结果,他一下就瞪大了眼睛。

  “四、四万多灵石?”林默忍不住咋舌。

  他,丹宗的真传弟子,一个月的月供才区区两千灵石,这家伙有四万!这可是相当于他二十个月的月例了!这身家,比之前自己小队打劫的那几个筑基期把九层的还要丰厚,那些人全部身家加在一起,还要算上稀有材料什么的,这才三四万,单算灵石可没这么多!

  这家伙才筑基期二层的修为吧?这身家比筑基期把九层的都快丰厚了吧?

  当然,储物袋里除了灵石,就再没有什么太值钱的玩意了,有一些丹药,可林默不太看的上眼,至于珍惜材料什么的,完全没有。

  “啧啧啧,难不成我是打劫了一个富二代么?可不对啊,我这次不是为了打劫!”

  林默心安理得的收起了对方所有的财物,然后活动了一下身体,随便选了个方向前进。

  当然,鹿群什么的还是头前探路的,林默的想法是,最好能再找一个落单的,好能打听一下情况什么的。

  结果刚走没两步,突然发现,前面不远处一股气息出现,这,好像是一种稀有材料的气息?

  稀有材料?林默有点蒙,这鬼地方有稀有材料?

  不可能!

  林默心中大吼,脚步却是不停,加快速度朝那气息的方位奔过去。

  那气息出现的地方,有三个人,其中一人正在拿着一块奇怪的小石头摆造型,稀有材料的气息就是从他的脚底下升起来的,而另外两人则手持兵刃守护在他身侧,谨慎的观察着周围的情况。

  听到有人过来,这两人立刻紧张起来,如临大敌,但是在看清了来的是林默以后,这二人立刻送了一口气,满面笑意的拱了拱手,打了个招呼:“原来是玉公子当面。”

  “玉公子?被我干死的那个家伙名字里是带玉的么?”林默心中默念,脸上却没什么表情,轻轻点头,道:“原来是你们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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