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23章 血肉交融之吻_夜色妻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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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23章 血肉交融之吻

  田一天听了她这话,当时真是说不出的心碎。他真怕她为了他,而解开藤条,主动跳下峭壁。

  他想尽方法安慰她,给她打气。田一天的骨子里从来都不缺少天不怕地不怕的劲头,于是,他用他笨拙的口舌,把这种劲头灌输给她。他教她倔强,教她不抛弃、不放弃。

  可惜的是,他说服了她,他自己却越来越孱弱。毕竟还只是一个少年,身体里的力气终究不够浑厚强大。

  他不只是感受到了力量在一点一点地从身体中流逝,更感觉如同有一只瞌睡虫在叮着他,令他大脑昏沉,四肢倦怠,唯有一个强烈的意识,那就是想就此放开紧握藤条的手,美美地、好好地睡上一觉。

  手臂仅凭着习惯的支配,机械地往上方藤条抓牢,而这种机械式的动作,也眼看着就要涣散。十指一松,便是摔落,便是万劫不复。

  他不笨,绝境之中灵光一闪,想到了一个好办法。

  “好怜儿,把嘴伸过来。对,就是肩膀这儿!”田一天趁着最后一刻回光返照般的清醒,对着怀中的孟怜儿说。

  “我不!”聪明如孟怜儿,已经听出了他的意思。

  “听我的,为了我们俩都能活下去,你必须咬,给我提神!你不是说喜欢我吗?喜欢我就该让我活下去。你一定要用力咬!你要想着,有多喜欢我,就要咬多狠!”田一天怂恿。

  “有多喜欢我,就要咬多狠!”他的话被风带起,在峭壁绝谷间回荡。

  听到这句,孟怜儿终于不再犹豫。她的小嘴凑近过来,紧贴他的肩头。

  她先是轻轻的、轻轻的,吻了一下他的肩,然后便银牙一咬。

  咬得真狠呀!仿佛是为了证明她真的、真的很爱他,这一咬,牙齿穿透了皮与肉,几乎深到他的骨骼。这不是血肉之吻,而是骨肉之吻。

  这一咬,在他肩头留下了再也消不去的牙印。无论岁月怎么荏苒,无论沧海如何桑田,十几年过去,肩头那地方依然像一朵雕刻,绝不遁形,绝不消散。就算他丧失记忆,而唯有这朵牙印,顽强地抵抗着岁月的抹煞,醒目至今。

  在天天花木场的时候,他赤膊在园子里浇水、忙碌、流汗。周黑、尹诗韵,但凡看见他的人都问他,肩头这处疤是怎么来的。妻子青叶柔替他擦洗身体的时候,更是好奇地问他,这个疤怎么来的。

  当时的他哪能想得起、记得清,这就是孟怜儿的痕迹,是孟怜儿残存于这个世间唯一的痕迹!

  “对了,好怜儿,啊……”一声惨痛从田一天喉咙中爆出。

  血流出来,从他的肉里,流到她的嘴。她双眼红肿,双唇艳丽。他的血,成了这个少女平生第一次使用的口红。

  他的困意顿时烟消云散,那钻心的痛,痛得如此精神!

  “哇……小天,我可怜的小天!”孟怜儿嚎啕大哭,被他的伤口吓坏了。

  那刻骨的一咬,那道伴随他一生的牙印,终于让他重获活力,带着孟怜儿攀上峭壁,重新呼吸到上边的空气。

  虽然攀上来了,他当时的少年体力毕竟有限,在这一咬的透支之下更是如同强弩之末。他倒在地上,再也走不开,动不了。

  孟怜儿一直把他抱在怀里,替他止血,搂紧他。天渐渐向晚,孟怜儿知道不能再继续呆下去,否则,谁也不知道夜晚的山中会面临什么危险。

  她一咬牙,扶起田一天,将他比自己高出很多的身躯,背在了自己背上。

  他和她的力气根本不成正比。才背起他没走出几步,她就娇躯一歪,软在地上。但她没有放弃,继续使出吃奶的力气,背起他,向前,再向前。

  走过山坡,走过灌木。

  有时候,她会被脚下的蔓草绊住,猝不及防地跌倒在地,摔个狗啃屎;爬起来,继续摸索着走,扑通,一不提防,又是猛摔一跤。

  有时候,她秀气的额角会被树刺划出血印;

  有时候,脚踝被磨破,膝盖被摔出血。

  背到后来,根本就再也背不动,两人停停歇歇,爬爬滚滚,才总算下了山。

  那一次,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。两个小人儿弄得伤痕累累,却什么药材也没能弄回,还丢了两个麻袋。

  是村里的小伙伴们帮他俩向学校请的假。当小伙伴们向老师转述了田一天为采草药而摔下峭壁的消息,连老师都为他两人而唏嘘。

  奶奶的病急需要治。那段时间,给他们上课的是一名从城里来实习的大姐姐,见孟怜儿和田一天两个最好的学生采药受伤,她特地过来家访,才知道两个好学生因为家里实在缺钱。实习老师自己向家里要了钱,给到孟怜儿,才解了燃眉之急,让她奶奶去大医院看了一回。

  那一次之后,两人的关系更有了微妙的变化。孟怜儿看他的眼神,总会多出一些蜜来。就好像一个还没来得及长开的小妻子,在打量自己的小丈夫。

  实习姐姐的资助终究有限。奶奶没有钱继续治下去,很快又回了村里。田一天记得,在那之后不久,孟怜儿的爸妈也终于回了村,似乎是知道怜儿奶奶将要临终,碍于村里人口舌,只得回了家。

  从那时,田一天也隐隐感觉出,孟达两口子似乎并不喜欢女儿,即便是怜儿这么人见人爱的漂亮女儿,他们也并不放在心上。

  孟达倒是暂时放弃了在外漂泊,那段时间,怜儿妈继续在外摆摊,孟达因为要替老母亲送终,便留在家里。

  孟达并不乐意在地里种点庄稼之类,即使呆在村里,他还是想鼓捣点名堂。

  机会来了,从城里来了一个大老板,听说特别有钱,财大气粗。田一天后来才知道,中年老板叫丁煜。

  丁煜是个药材商。与那些收购天然药材的商人不同,他自己种药。他的做法是,利用凉驼山得天独厚的天时地利,人工种植药草。虽然是人工,但在这地方长出来的药草,基本上也算是纯天然极品药材。他的思路,显然比起其他药材商人广阔很多,高下立见。当然,这也离不开他的本钱很足。

  村里所有人都看得出他的本钱很足,孟达更加看得出来。

  ~~~~~6月22第1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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